使用规则
为了提供旅客安全且舒适的住宿环境,根据住宿条款第10条规定,请配合遵守下述使用规则。如有违反,我们有拒绝旅客的住宿权利及酒店设施的使用权,同时请求当事人承担相应损失赔偿,请务必留意。
1. 关于客房的使用
(1)请务必确认贴在客房房门内侧的「应急疏散图」。
(2)请勿让未登记住宿的旅客留宿。
(3)禁止未成年人单独住宿。此外,请勿因精神或身体障碍、药物、酒精等而失去理性,进而对其他住宿旅客造成困扰。
(4)长期居住的旅客也不具有法律上的居住权利。
(5)保护环境,节能降耗,请配合节约用水用电。
2. 客房钥匙(房卡)
(1)住宿期间,外出前请携带客房钥匙,并确认是否上锁。
(2)在客房裡或就寝时,请务必把挂好防盗栓。
(3)如遗失客房钥匙(房卡),需支付3,000日元的新客房钥匙(房卡)工本费。
(4)退房时,请归还客房钥匙(房卡)。
3. 来访者
(1)请在酒店大堂会见来访者。
(2)如听到敲门声,请在挂着防盗栓的状态下开门,或透过房门猫眼先行确认。
4. 客房内
(1)未经酒店允许,请勿在客房内和走廊上使用明火,蜡烛等一切取暖、厨房设备。严禁在客房内烹饪。
(2)入住非禁烟客房的旅客,严禁在床上等易燃处吸烟。
(3)严禁在酒店吸烟区以外的其他任何区域吸烟。
(4)未经酒店允许,请勿将客房用于商务会客、办公场所、聚会等住宿以外的目的。
(5)未经酒店允许,请勿移动、修改或改造客房内的设施设备。
(6)请勿将客房内的设备、物品带走。
(7)请勿在窗户附近放置会损坏酒店外观的物品。
5. 贵重物品
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。
6. 寄存物品,遗失物
以下是寄存物品,遗失物的保管期限
(1)食品(未开封) 發现后三天
(2)食品以外的物品 發现后一个月
若旅客未在保管期间内领取,本酒店将认定该旅客放弃物品的所有权,并交由酒店自行处理该物品。届时旅客将无法对此提出异议。
7. 遗失物品
按照法令规定处理遗失物品。
8. 停车场的使用
(1)使用停车场时,请配合酒店工作人员的指示和引导。
(2)请勿将贵重物品等私人物品留在车内。本酒店对停车期间发生的遗失、盗窃恕不负责。
(3)本酒店不提供代理泊车或代驾服务,请见谅。
9. 付款事项
(1)请使用现金或本酒店认可的代金券、旅游支票、住宿券、信用卡等或其他付款方式支付住宿费用。
(2)请在到达酒店时或前台结算时,于前台支付费用。
(3)非本人支付住宿费用时,若未于规定期限内完成付款,本酒店将有权向住宿旅客本人直接收取费用。
(4)本酒店无法提供代购物品、垫付车票、邮票,快递寄送费等服务,请见谅。
10. 早餐券
未使用的早餐券无法退款或兑换现金。
11. 优待券,折扣券
酒店發行的优待券、折价券无法退款或兑换现金。
12. 酒店内禁止行为
(1)请勿携带下列物品进入酒店
- 猫、狗、小鸟等宠物和其他动物(导盲犬、护理犬除外)
- 易燃易爆物品、挥發性油类及危险物品
- 散發恶臭及刺激性气味的物品
- 违法枪支弹药和刀剑类锋利物品
- 超出常理范围的大量行李和物品
- 其他法律禁止的物品
(2)赌博及破坏道德秩序和治安的行为,及对其他住宿旅客造成困扰的行为
(3)穿着木屐、草鞋、溜冰鞋或旱冰鞋进入酒店
(4)擅自移动或非正当使用酒店设施设备
(5)發传单、兜售商品、直销行为
(6)酒店以外的外卖服务
(7)有纹身或酒醉的旅客使用大浴场
(8)外带早餐(允许外带的食品除外)
(9)酒店内影响他人的摄影照相
13. 关于规则的更改
(1)本规则遵循民法相关固定条款,本规则的各项内容均根据住宿条款第19条的规定进行更改。
(2)修改本规则时,本条款等的修改事宜以及修改内容和生效日期,将提前至少一个月公布于本酒店指定官网上,以代替个别通知及说明。同时在客房内也会配备相应说明书。
修改日:2020年7月15日